2022k1体育年度市政府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9-02 18:54:45 人气: 作者:小编
k1体育市发改委副主任周叔军、市住建局副局长孙晓鹏、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张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华晟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新闻发布词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制定情况。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开始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等工作。202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具体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55号),要求各市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国家、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办于2021年12月底正式印发。
一是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气、供热价格。
三是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四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后续,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政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将按照任务分解,落实主体责任,稳妥推进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对需要理顺价格的,将精心选择合适时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衔接。对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的供水供气企业,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清费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定价收费行为。
以上是我对《方案》制定情况的简要介绍,相关具体、详细的信息,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可在会后与市发展改革委沟通联系。
根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各媒体进行通报。
2021年4月,我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要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同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落实。为贯彻中央、省部署要求,我市组织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12月3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为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具体政策支撑。
我市的实施意见,主要是确定“十四五”期间发展保租房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重点是“四个明确”:
一是保障对象明确。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难题。保障房以小户型为主,租金水平低于市场租金。
二是协同模式明确。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搭建住房保障新架构。
三是落实方式明确。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进行建设,更好地促进“职住平衡”。
四是支持政策明确。《实施意见》对土地政策支持、金融政策支持、政府规费及税收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等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完善《实施意见》相关的配套细则。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建设审批、项目认定的操作程序、纳入国家计划项目的后续管理规定等。
二是推进项目落实。2022年,住建部确定无锡全市新增2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我局将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房源筹集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重点是按照住建部要求,搭建统一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对建设、运营单位的房源信息发布、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确定等行为加强指导、监督,更好地放大政策效应,满足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多层次住房需求。
燃气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省、市各级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是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召开全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无锡市城镇燃气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该方案经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发布。
该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城镇燃气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分析汲取了近期十堰、大连、沈阳等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市燃气管理现状,并借鉴了北京、南京、厦门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通过对我市“一年小灶”典型做法的提炼,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我市工作工作措施。
管道天然气方面:聚焦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主要提出强化管道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压力管道法定检验、严格管控动土施工行为、推广技防措施应用、强化燃气用户隐患整改等6项重点任务。
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对于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五个环节,制定了加强液化石油气场站安全监管、加大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力度、规范液化石油气气瓶配送服务管理、强化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推动燃气技防措施应用、推动瓶装燃气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瓶改管”“瓶改电”等7项重点任务。
该方案一项重点工作是推广用户技防措施应用。管道天然气方面:全市管道燃气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1年内完成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或切断阀的加装工作,全市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用户启动安装具有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的复合型燃气智能表,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2年内全部更换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全市超高层居民用户1年内全部加装“智能表(远传+切断)+报警器”。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1年内完成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或切断阀的加装工作,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1年内全部安装使用金属包覆软管和带自闭功能的减压阀,生产燃料用气工业企业用户中有气化设备的场站1年内全部安装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切断)。
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能够落实到位,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配强监管力量、严格执法惩戒、强化督导考核等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特别是要求各市(县)、区、街道、社区均须配备相应的燃气监管人员,全力推进三年工作方案落地落实k1体育。力争到2024年末,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面完成,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更趋成熟k1体育,“双网格”机制常态化运行,基本实现智慧燃气安全“一网通管”,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事故有效压降,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燃气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关注。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为无锡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在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下,在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定能够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为广大锡城百姓提供安全、放心、满意的用气环境。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村居民居住权益。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2020年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职能,制定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规定,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加强职能衔接和配合,抓好宅基地管理职责落地,同时要求乡镇要建立联审联办机制k1体育,开展宅基地审批。从我市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9〕24号)等之前出台的宅基地审批相关政策中审批主体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为保证我市“美丽农居”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赴各板块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对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建议后,牵头起草了《意见》,先后三次向各板块和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21年7月26日至8月26日,又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11月按照程序由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意见》注重与《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21〕99号)配套和衔接,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平稳过渡、“美丽农居”工作顺利推进。《意见》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k1体育。《意见》明确了强化规划引领、严守政策底线、落实“一户一宅”、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宅基地申请资格、保障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共六个方面有关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切实规范农村建房审批流程。《意见》明确了宅基地审批流程涉及的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审、镇级审批、全程管理共五个环节的详细要求。
第三部分: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此部分是宅基地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从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推广盘活利用模式、开展盘活利用示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着力构建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为确保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职能顺利调整,镇级审批属地责任有效落实,《意见》提出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有序衔接过渡、依法组织巡查监管等四方面保障措施。
第一,取消以往政策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的要求,改由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农村村民实际居住需求,在落实“一户一宅”、面积不超过135平米的前提下,作出具体规定。
1. 增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竞价选位、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推动农村宅基地公平、合理使用,提升农村宅基地的资源价值和使用效率”的表述,为开展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提供政策依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2. 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增加“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的表述。
3. 吸收其他地区相关经验,将“全程管理”由原来的“三到场”调整为“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四到场”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组织各地贯彻落实好《意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二是加快审批,各镇(街道)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确定行政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全面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为“美丽农居”建设做好服务保障k1体育。
三是完善制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动各地尽快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问:我注意到省文件(苏政办发〔2021〕55号)要求红线外接入工程费建立政府、行业共担的支付机制。请问市发改委周主任,我市具体是如何共担的?
市发改委周主任答:受定价权限、财政情况、价格水平因素影响,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接入工程费共担机制略有不同。供气供热方面的接入工程费用由供气供热企业承担,通过气热价格调整予以消化。供水方面的接入工程费用,首先通过供水价格调整予以消化,不足部分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因电力定价权限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供电方面的接入工程费用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除新建居住区以外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项目用电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由属地政府负责完善,落实工程建设资金。随道路建设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成本。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今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全新的住房供应方式。请问市住建局孙局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确切概念是什么?它与保障性住房之间是什么关系?
市住建局孙局长答: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首先解释一下保障性住房的概念,从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看,我们所讲的保障性住房,过去是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从2020年下半年起,我市根据国家要求,改革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式,保障房主体变革为公租房(包括廉租房)、共有产权保障房两类。2021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我市列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重点城市,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又增加了一类保障方式,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基本建立了以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从住房保障实施层面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其他两类保障性住房有一定差别,它主要是面向大城市中在工作生活地区无房的新市民、以及新就业青年人等特定群体、具有一定保障属性的阶段性住房,与其他类别的保障房相比,它的特点是:在房源来源方面,改变了政府集中建设供应的模式,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以社会力量建设筹集为主,其房型可以是宿舍型、公寓型、也可以是成套住宅,品种较为丰富,真正做到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可以更加贴近租住人的工作生活需要,也有利于推进保障房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
问:请问市政园林局张局长,居民安装自闭阀和金属包覆软管是否要出钱,费用多少?,另外,当前全国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市如何做好防范,方案中有没有相关措施?
市政园林局张局长答:本着“用户主动,政府支持,企业实施,各方共担”的原则,对燃气居民用户推广安装自闭阀和金属包覆软管,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区级财政和供气企业予以补贴,各区作为主体委托燃气企业组织实施,居民用户承担费用不超过50元。
燃气安全关乎百姓生活,我们在制度方案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特别强调从本质安全入手,用技术手段预防风险减少事故发生。燃气居民用户推广安装自闭阀和金属包覆软管;餐饮燃气用户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工业企业燃气用户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阀。
问:请问市农业农村局黄局长:我市如何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如何申请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有哪些?
市农业农村局黄局长答:《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各市(县)、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农村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必须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
《意见》明确农户在申请宅基地时需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履行“一户一宅”承诺。
农村宅基地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镇级审批。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镇(街)部门联审、镇级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简称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