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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1 03:26:04 人气: 作者:小编

  k1体育《湖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整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4次(三)精神,切实做好“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在省委领导下k1体育,围绕加速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和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目标,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深入实施“一法一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省政府成立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肇雄同志任组长,袁建尧、葛洪元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经委主任谢超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于4月20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大对“一法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广电局、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湖南日报社,其他省直部门配合。

  2、研究制定创业兴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4月份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性文件,加大对创业的政策扶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3、对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修改,8月向社会公布结果。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4、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在省级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现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将省中小企业局的成立纳入机构改革方案,并统一实施。牵头单位:省编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k1体育、省经委。

  6、加强积极就业政策的研究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创业和就业再就业。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经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7、大力减少和简化对中小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推行审批代理制,降低审批成本。重点是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进一步清理和削减根据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管。牵头单位:省监察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

  8、建立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要求三季度前完成指标体系、报表设计工作,四季度实施统计。牵头单位:省统计局;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9、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要求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督促市、州和县、市、区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目并增加资金规模。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经委。

  10、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各级财政要增加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出资额,指导和推动市州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促进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1、督促、推动金融机构切实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缩短贷款审批时间,确保全省银行存贷比明显提高k1体育、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贷款平均增幅。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银监局、省经委、省地方金融证券办。

  12、积极推进村镇银行的组建、扩大公司试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产权交易融资、上市融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例。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证券办;责任单位: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发改委、省经委。

  13、完善创业平台,大力扶持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信息、融资、法律、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核心服务机构,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商局。

  14、推进产学研结合,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委。

  15、制定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培训规划,支持院校培育、社会办学和企业自主培训,多渠道培养实用新型人才、技术员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6、加强法院建设和法律监督,促进法律公平,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援助,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法律环境。牵头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17、对涉及中小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物价局。

  18、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实现网上申报和审批。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其他各省直部门。

  19、对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监管,确保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中介组织的清理整顿由省工商局牵头,社团组织的清理整顿由省民政厅牵头,其他省直部门配合。

  20、改善行政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坚决制止对中小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查处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牵头单位:省监察厅;责任单位:其他各省直部门。

  整改工作从2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整改情况评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四个阶段。

  1、制定整改方案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k1体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人大汇报整改工作方案。

  2、实施整改阶段。4月15日至8月31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做好整改工作,并于 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总结报告报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情况评议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小企业人士和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议k1体育。评议结果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

  4、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阶段。10月20日前,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整改督查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11月上旬,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工作情况。11月下旬,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整改工作情况。

  1、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2、全省“一法一办法”实施整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围绕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市州政府于9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密切联系企业实际,接受社会监督,特别在加强中小企业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各新闻单位和政府、部门网站要开设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专题,进行跟踪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