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主动申报”机制害惨香港防虐“安全网”k1体育

发布时间:2023-05-22 06:50:27 人气: 作者:小编

  k1体育近日,香港被揭发一起骇人听闻的院舍虐儿案,截至目前,涉事院舍——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的“童乐居”中,有

  29名幼儿分别被扯头发、打头、扇巴掌或者扇头部,有的孩子甚至被抛落地上,身上遍布红肿及淤青,行为残忍及难以接受。

  并且现在警方仅查看了20%左右的监控片段,已有16名职员被捕(早前警方检取了约6万小时的监控录像),将来更多片段被翻阅后,不排除该院舍会有更多员工被捕,以及发现更多儿童受害。

  2017年,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震惊内地,当时曾有本港传媒采访已在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服务14年的香港中文大学社工系讲师陈倩娴,陈指香港本地防虐“‘安全网’实际操作都很好,一旦启动调查机制,社署、民间机构k1体育、医院、警方,都会通力合作”。

  她所言非虚,在处理虐儿事件时,香港既拥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高效的管治团队,同时又拥有对专业法律服务以及对法治的坚定尊重。

  香港已于1994年成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方。其中写明儿童享有最高标准的健康权(第24条)和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性剥削和性侵犯的权利(第34条)。

  《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k1体育、《侵害人身罪条例》、《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证据条例》《雇佣条例》、《刑事罪行条例》、《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电视直播联系及录影记录证据规则》以及《教育条例》和《领养条例》。

  在《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中规定,任何人故意忽略、虐待、抛弃或遗弃所管养或照顾的16岁或以下儿童或少年,而导致其受到伤害,包括视力、听觉的损害或丧失,肢体、身体器官的伤损残缺,或精神错乱,均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囚10年。

  警方当时在他身上发现133处新旧伤痕,遍布头部和四肢,被形容为“香港开埠以来最严重的虐儿案”。

  “童乐居”所属的香港保护儿童会,是全港历史最悠久的非牟利儿童慈善机构之一,现时辖下共有27个服务单位,每天服务约3,000名儿童。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童乐居”内发生的这种长时间、大规模、极易被察觉的虐待,机构上下偏偏无人出声。

  直至去年12月17日,一街坊目睹有职员在院舍的户外游乐场虐待儿童并告知院长,再由院长报警后,骇人听闻的“童乐居”事件才逐渐浮出水面。

  “童乐居”事件令全港震怒,网友们也开始反思:香港地,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有观点认为,香港这个高度文明的小型社会一再发生虐儿惨案,可以归因于“申报制度”或者说是:“监管不足”。

  香港儿童或少年遭遇虐待时,大多需要社会福利署、社工,或警务人员去“上报”个案,“申请”调查k1体育,而非独立机构或人士主动“监管”、巡查,主动“发现”罪案。

  例如前文提到的被虐致死的5岁女童临临,如果她就读的富泰幼稚园,或她哥哥就读的兴德学校的老师,能够及时将个案上报社署,然后社署派社工全面家访,那么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同样的,这次震惊全港的“童乐居”虐童事件,如若院舍内部未施暴的员工,能够及时将情况上报给社署,或者报警k1体育,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发生这种大规模且性质恶劣的虐儿案件。

  有本港社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香港, “上报”与“不上报”之间,界线并不明确;而更关键是,何时需要“上报”,也存含糊地带。

  对于在家庭中被虐待的儿童,社工调查上报后,小朋友有可能会被带离父母身边,父母有机会被警察拘捕k1体育。

  同时,孩子内心也会觉得自己做了“坏人”,所以在模糊的“上报”界限前,前线社工很可能选择不“上报”。

  对于在院舍等机构中被虐待的儿童,因为香港“没有保护”罪(法改会小组委员会建议订立的一项新罪行,该项条例建议,对罪案发生时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保护受害人的旁观者,施加刑事责任)尚未实施,所以虐儿行为是否能被机构内部职员制止或揭发,也全凭其他职员的良心,而非法律责任。

  更细思极恐的是,在类似“童乐居”的院舍中,受害儿童均是弃婴、孤儿、经政府转介或来自有问题家庭的儿童,年龄又在初生至三岁之间。

  这些孩子大多失去家庭的庇护,且弱小得毫无自我保护或寻求外界帮助的能力,所以只要院舍职员之间达成默契,职员虐儿的犯罪成本基本为零。

  或许,对于香港而言,相比表达同情,现在更需深刻反思,以找到从源头防止类似恶性事件再次发生的方法。